第774章 阿斯皮多克隆的岛骸(1/4)
翌日清晨。霜烬一行人不紧不慢地向着西边群山深处的大地襁褓继续前进。
在距离荒原相当遥远的索拉斯大陆中东部沿海,那处名为海翁峰的古老传送站点内,罗德与法比安经过了一天的休息,都已准备就...
夜风穿过城堡主塔缝隙,裹挟着硝烟与尘土的气息,在贝索斯书房里盘旋一圈,又悄然逸出。木板缝中漏下的月光被震颤搅碎,像一捧散落的银砂,在他灰败的脸颊上跳动。他没有起身,只是缓缓抬起左手——那手指枯瘦如鹰爪,指甲边缘泛着青白,指尖微微痉挛。右手却始终按在腰间佩剑的鲨鱼皮剑柄上,指节发白,仿佛那是唯一还能确认自己尚握有权力的凭据。
疤熊格伦没走,就站在门边阴影里,像一尊生锈的铁像。他没再劝食,也没再开口,只是静静看着男爵的侧影。他知道,这已不是从前那个在马场上能单手劈断三根橡木桩、宴席上举杯便令满厅封臣噤声的贝索斯·曼宁了。那具躯壳还在,但里面烧着的火,早被炮声一寸寸浇熄,只剩余烬在冷灰下苟延残喘。
“格伦。”贝索斯忽然开口,声音干涩得如同两块粗粝石板相磨,“你跟过霍顿叔叔多久?”
格伦一顿,低声道:“十二年。从他还是铁爪堡的副统领开始。”
“他教过你什么?”
“教我认风向,辨马蹄印深浅,分清哪一种血是刚溅出来的,哪一种是干了三天的。”格伦顿了顿,喉结滚动,“也教我……什么时候该闭嘴。”
贝索斯闭上眼,嘴角扯出一丝极淡、极冷的弧度。“他最懂的,其实是怎么把人逼到绝路上,再看他们自己撕开肚皮,掏出心来献给他。”
格伦没应声。这话他不敢接,也不知如何接。
贝索斯却自顾说了下去,语速缓慢,像在整理散落多年的旧信:“他让我守博斯邦,说这是‘试金石’。试我的忠,试我的韧,试我能不能把一座城变成一块铁砧,等罗德的锤子砸下来时,反震回去,崩断他的手腕……可他没说,若那锤子不是一下,而是日夜不休地砸,每一下都比前一下更沉、更准、更钝——那铁砧最后,只会裂成齑粉。”
他猛地睁开眼,瞳孔深处竟有一星微弱却执拗的光:“可霍顿叔叔不会错。他从来不错。所以……一定是我错了。”
格伦终于抬起了头,目光锐利如刀:“大人,您没错。错的是这城,是这局,是这世道——它变了,快得连符文师都来不及重绘护盾法阵!您还记得三年前黑金城送来的那批新式弩机图纸吗?当时我们笑他们穷讲究,连扳机簧片都要用双层淬火钢……可现在呢?现在他们的炮管内膛纹路,比咱们魔能塔核心铭文还精密!”
贝索斯怔住。他当然记得。那时他还亲自召见了黑金商团的代表,在书房里踱步冷笑:“靠钢铁吃饭的暴发户,想用铁疙瘩压过魔能的辉光?”如今那笑声还在耳畔,却已成了最锋利的耳光,抽在他脸上,火辣辣地疼。
就在这时,门外传来急促而压抑的脚步声,紧接着是卫兵压低的通报:“大人!埃德勋爵……求见!”
贝索斯与格伦同时一震。
长脚埃德?此刻求见?
格伦下意识踏前半步,手按上了腰间的战斧斧柄。贝索斯却抬起一只枯槁的手,轻轻摇了摇。
“让他进来。”声音嘶哑,却奇异地透出一股久违的镇定,“只许他一人。卸甲,解刃,烛火照面——我要看清他的眼睛。”
门被推开,埃德独自走了进来。
他比一个月前瘦了一圈,颧骨高耸,但眼神却亮得惊人,像两簇在死灰里重新燃起的幽蓝鬼火。他没穿勋爵常服,只套着件洗
